为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对提高教学质量的推动作用,确保学院对教学研究课题管理的规范化,针对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条件
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师、教辅人员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可以申报教学研究课题;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3.课题负责人无院级教学研究在研项目;
4.课题负责人已有高职教育教学相关研究成果;
5.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及其成员无不良研究记录。
二、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程序
为确保我院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的严肃性,体现学院对教学研究课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教学研究课题严格执行如下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申报后,上报教务处复核;
2.教务处对复核后的申报课题提交学院教学专家委员会评审。对于重大的研究课题,学院教学专家委员会将组织课题申报答辩。教学专家委员会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以投票结果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依据;
3.学院以发文形式公布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确认立项课题名称和研究经费资助金额,并通知立项者。
三、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
1.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2.已经立项的院级教学研究课题,学院将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教学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1)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及耗材等购置;
(2)课题研究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3)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
(4)与课题研究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3.教学研究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教务处和计财处共同管理。
4.教学研究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到期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可向教务处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1年。
5.每一个教学研究课题组必须在课题研究期限内向教务处提交开题报告、中期研究报告,在研究时间内办理结题手续,并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并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课件光盘等)1份。未能按期限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或已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但未履行结题手续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院级及其以上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6.教学研究立项工作一年1次。每年4月为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上报时间,5月组织专家评审与公布立项课题。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在教务处。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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